德阳市慈善联合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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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阳市慈善会 关于印发《孤儿教育成长基金实施方案》 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7-07-14 点击数:478

市慈〔2017〕11 号


各全市性社会组织及其业务主管单位,各县(市、区)民政局、经开区社会保障局:


  根据《民政部关于鼓励实施慈善款物募用分离、充分发挥不同类型慈善组织积极作用的指导意见》,为探索实现募用分离,更好地发挥慈善资金的更大效力,经会领导研究同意,现通知如下:

  德阳市慈善会现设有孤儿成长教育基金,各社会组织有孤儿成长、教育等方面的项目均可申报,每个项目金额不超过10万元,需附上经费的开支明细表,经费的开支和项目的管理按照《民政部、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<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>的通知》以及《德阳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要求执行,并严格控制项目中工作人员的经费和办公费用,努力将慈善资金最大化地用于服务对象。申报表和流程以及项目的招标、审核、督导、评估均按公益创投项目申报的统一标准执行,不再另设招标审核和评估组。我会将在申报的项目中严格筛选符合要求的择优录用。


  附件:1.德阳市慈善会孤儿教育成长基金项目2017年度实施方案


  2.德阳市慈善会孤儿教育成长基金项目征集表


  德阳市慈善会


  2017年7月12日


点击附件可以下载:

慈善会孤儿成长教育基金通知-附件.docx